《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单独两孩”不等同于“单独二胎”。决定明确提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也就是说,如果“单独家庭”的第一胎生的是双胞胎或多胞胎的话,那该家庭就不再适用此次的新政了。
“单独二胎”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即可生二胎。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进入生育高峰,计划生育今年成为热点话题,多位委员和党派提案都涉及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的修改完善。中国全国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现行的计生条例,其中准许生育二胎的政策都包括六方面:
1、如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父母可以再生育的;
2、患不孕(育)症,符合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病愈怀孕的;
3、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4、夫妻双方均为在全国一千万人口以下少数民族的;
5、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的;
6、因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的人员,烈士的独生子女。
此外,各地还有各自不同的规定,比如江西、河南、江苏等地规定,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一个女孩的,可生育二胎;河北、山东等地规定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可生育二胎;山东省还规定夫妻一方因非遗传性残疾失去劳动能力,只生育一个女孩的也可再生育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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