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中介没签字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中介只是起到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作用,房屋买卖合同中,中介不签字也是有效的。
一、居间人可以做第三人吗?
居间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居间人本人并不参与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与第三人无关,也并不能作为第三人。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二、处理房屋中介合同纠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处理房屋中介合同纠纷的注意事项有:
1、中介是否可以根据合同要求违约金或服务费而不成立合同;
2、委托人是否避免中介人私下签订销售合同构成违约;
3、委托买卖双方为中介保管的定金发生争议时,中介是否应当参与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媒体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三、房屋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是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是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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