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毕业生、结业生本人签订的协议;
2、用人单位没有录用权力或者没有录用计划的协议;
3、不符合国家就业政策、就业规定或就业范围的协议;
4、采取欺诈、隐瞒、作假等手段签订的协议;
5、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协议;
6、未经学校审核、盖章和登记的协议,或者经学校审核、盖章后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协议;或者虽经学校审核、盖章和登记,但省就业主管部门不予批准的协议;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就业政策和规定的协议。
一、就业协议书有什么规定
1、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实质上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书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签约一定要慎重,同时协议书的填写也不可忽视。
2、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件无效。
3、如果毕业生未签就业协议书,学校会将把其派遣到生源所在地。
4、每位毕业生各拥有唯一编号协议书(一式三份),实行编号管理。
二、就业协议书上的盖章顺序是是怎样的
具体的顺序是:
1、用人单位盖章,并注明同意录用意见;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盖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可不盖此章);
3、毕业生所在教学学院盖章;
4、学校招生就业管理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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