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的口头合同何时成立
1、法律规定的口头合同在承诺生效时成立,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到达的时间适用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第四百八十五条,承诺可以撤回。承诺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二、什么样的口头协议成立
口头合同的成立要件主要有三点:
1、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全部或主要义务,另一方已经接受了履行,应视为合同成立;
2、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必要条款无异议,仅对合同非必要条款发生争议,应认定合同成立;
3、有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应认定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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