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车监控可以看作带有电子属性的、特殊的视听资料。监控视频属于视听资料,还是电子数据,一直存在争议。视听资料也好,电子数据也罢,其实都仅是我国法律在证据类别上的分类方法。
一、诽谤罪证据是什么
能作为诽谤罪的证据主要包括:加害人散布谣言的文字材料、受害人自己受到侵害的物证和书证,以及证明受害人受到诽谤的视频音频资料等。证据的形式还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
二、监控谁有权利看
监控除了警方有权查看之外,当事人以及直系亲属可查看,另外事故双方涉及人也可以查看。监控录像是发生事故后作为现场证据使用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三、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的依据是什么证据
指认现场属于视听资料证据,从证据分类上说证据有八种。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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