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对业主房屋保修期是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签订买卖合同时,应明确交付房的装修标准,明确装修材料以及家具的品牌、具体型号规格。
验房时没有达到合同约定装修标准的,业主应收集证据,拒绝办理交房手续,通知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协商不成,可依法起诉房屋开发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明确房屋权证办理的时间
房屋产权证的办理看似和开发商没关系,但是如果开发商资质不全,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就会影响到购房者产权的办理,所以购房者在补充协议里应该要求开发商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自身义务,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房屋产权证无法办理,应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贷款办不来的责任约定
大多数购房者买房都会采用贷款的方式,但是如果银行不同意对购房者进行放贷,或者公积金管理拒绝贷款。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购房者应该约定如果个人原因贷款办不成购房者可以变更付款方式或者要求退房。
三、公摊建筑面积
公摊面积的大小直接影响到购房者实际使用房屋面积的大小。虽然法律法规对具体的面积计算做了规定,但是还是有个别开发商仍然把人防工程和其他和房屋面积无关的面积计算到公摊面积中。所以购房者应该在补充协议里对房屋的得房率进行约定,如果达不到标准,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四、装修标准
五、把开发商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
六、物业管理问题
七、关于不可抗力
二、买房不过户有什么坏处和坏处?
一、对于业主:期限利益将会损失掉,还要承担相应的物业费违约金。
验收交接后,双方当事人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房者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办理交接手续的,按照如下的约定来处理:视买房者已经主动认可该房屋验收合格,并同意办理入住手续,承诺签署物业协议,并按期支付物业费。如未按期支付,从应付之日起至实际缴费日起,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这项条款代表的意思就是如果由于业主自身的原因不收房,法律就会默认他同意,而且还要求其如期交纳物业费,即使没有办理入住手续但还必须交物业管理费。
二、对于开发商:
1、房屋交付前的损毁风险由其承担。
对于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承担明确了如下规定:在标的物交付之前,对于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将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所以在交付前的这段时间里,开发商必须要对房屋负责,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都得开发商来负责。
2、开发商对于业主的贷款也要对银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按照借款合同的相关规定,产权证的办理要由开发商来承担,办好后由开发商直接交给银行。如果收房不顺利的话,产权证的办理自然也就受阻。只要是产权证没有顺利交付到银行,开发商要就我们的贷款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也就是说,在这段时间内,如果我们不按期还款,银行不仅仅可以起诉业主还可以起诉开发商。只有把产权证顺利地办好,并质押给银行,才能解除开发商的担保责任。因此,在这段时间内,开发商是要承担一定风险的。
3、面临逾期交房被起诉的风险。
其实令开放商更头疼的是无法顺利交房,如果是这样那就产生了逾期交房的事实。按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就有了起诉权。一旦他们起诉,开发商就得要请律师、出庭、甚至还要二审,虽然不一定会败诉,但是这过程实在是复杂和麻烦,浪费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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