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期交付房产的赔偿标准,我们建议将违约金设定为每延迟一天即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若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提出减少要求,则应根据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这一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反之,若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为由主张增加,则应依据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最终的违约金金额。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