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了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分析、判断的一种凋查活动。
交通事故常见的鉴定有: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车辆类鉴定、道路鉴定、事故成因鉴定和财产损失评估等。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
二、一般交通事故处理多久
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需检验、鉴定的,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最多延长至60日。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书出具之日五日内,将其复印件送达给当事人,并在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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