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同居关系解除房产怎么分割
1、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同居分手,房产怎么分割,如何分割
此时,由于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属于一方的财产,不参与财产的分割。
2、同居后一方购买的房子,同居分手,房产怎么分割,如何分割
此时,即使是同居后买的房子,由于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且另一方无出资行为的,购买的房屋还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分居时不予分割。
3、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同居分手,房产怎么分割,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才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对于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最高人民法院在1989年11月21日作出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也就是说可能会按照按份共有,也可能按照共同共有进行分割。具体同居分手,房产如何分割还是需要看法官具体如何认定,如何处理了。按份共有就是指房子在分手时按照当初的出资份额,确定双方所占比例,进而对房产进行分割。共同共有就是指同居的双方共同拥有该房子,分手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即参照分割的标准平均分割。至于法官会采用哪一种分割方式,还需要看当地法官的理解。
男女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只需要对同居期间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而要是属于个人财产的话,则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是不会进行分割的,同时还需要对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权作出协商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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