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者分割财产流程为:
第一步,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第二步,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
第三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因为产权所反映的状态,并非为合理或真实的状态,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割。具体方法因案而论。
丈夫死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1、丈夫死后,共同财产一半属于妻子,另一半属于丈夫的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分配,没有遗嘱的按法定分配。法定分配方式是:协议优先,协议不一致的,一般应当均等分配,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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