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分析,如果租户没有责任是可以免责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一、建筑物等脱落坠落致害怎么责任
建筑物上的物体脱落坠落导致受害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应当由该建筑的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一般高空坠物几楼免责
1、高空坠物伤人并不是整栋楼都应当承担责任,一般高空坠物一楼属于免责。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
2、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3、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三、物业法对高空坠落物的规定有什么
物业法对高空坠落物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的悬挂物脱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用户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用户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如果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物品对他人造成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除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物是侵权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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