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夫妻预约离婚的程序。首先需要填写预约表,然后在预约时间到达后正式办理离婚手续。接着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经过初审。在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条件的将获得离婚证。
以下是夫妻预约离婚的程序:首先填写预约表,然后在预约时间到达后正式办理离婚手续。接着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经过初审。在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可以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条件的将获得离婚证。
离 婚 登 记 具 体 步 骤 是 什 么 ?
离婚登记具体步骤是什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七十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由此可知,离婚登记申请提交后,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若三十天内双方均不愿意离婚,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离婚登记,应当办理离婚冷静期。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若双方仍不愿意离婚,则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再次提出离婚登记申请。若双方均不愿意离婚,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离婚登记。因此,离婚登记的具体步骤包括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三十天内撤回离婚申请或经过冷静期后再次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夫妻预约离婚的程序包括填写预约表、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初审和离婚冷静期。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七十一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若三十天内双方均不愿意离婚,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离婚登记,应当办理离婚冷静期。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后,若双方仍不愿意离婚,则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再次提出离婚登记申请。若双方均不愿意离婚,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离婚登记。因此,离婚登记的具体步骤包括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三十天内撤回离婚申请或经过冷静期后再次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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