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中对方赔偿能否全额赔付
交通事故全责能要求对方赔偿,可以要求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二、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内容
1.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码等。
2.事故的原因及经过。
3.赔偿总额,该赔偿款包括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伙食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赔偿。
4.支付方式及日期。
5.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支付费用后,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任何第三方提出赔偿要求或提出诉讼。
6.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均是在自愿的情形下签订的,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的情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于协议提出反悔。
三、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期限
1.根据相关规定,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30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15日。
2.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致残的从定残之日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次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
3.调解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为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调解时限中断。
4.当事人在调解期限不参加调解,又不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未经公安机关同意延期调解的,调解期满后即终结调解。
全文7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