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去年二手房成交量达到36万套,平均每月3万套。在房屋交易量不断攀升的过程中,消费者对房屋中介服务的投诉不断增加。市消保局和上海社科院的一项调查显示,约52%的房屋买卖双方对中介行业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消费者投诉反映的问题大多是中介行业不诚信、服务不规范。
在房地产交易中,购房者要注意哪些问题,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防止上当受骗?专业人士梳理房屋中介合同纠纷等问题上的一些“陷阱”,帮助购房者购房。买家一定不会错!
不得草率签订独家委托协议。
上海一位专业律师表示,一些房屋不易办理,为了争夺房源,中介机构通常会游说卖家签订独家委托协议。草率地签了这个协议,如果卖家想改变卖房的想法,就会变得非常被动。
有一个案例,张阿姨想卖掉她的旧房子,换上新房子。由于新房急需首付,她急于卖掉旧房子。张阿姨找到中介,中介向她推荐:“你把房子独家委托给我们,我们给你2000元作为担保。如果我们不在约定的时间内卖掉,那2000元就归你了。”张阿姨与中介签订了独家佣金协议。
事实上,像张阿姨这样与中介公司签订独家委托协议的消费者不在少数,协议背后隐藏着许多意想不到的麻烦。比如,很多中介会在协议期限的最后一天,向卖房人提出合同定价,并声称收取了定金,要求卖房人签订合同。但如果买卖双方不能就首付比例、税负和交货时间达成一致,中介公司将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
因此,专业人士建议,独家委托协议的签订要慎重,更不能忽视协议中为卖方设定的违约条款,以免陷入纠纷。
付押金时要小心。王先生希望把这两个房间换成三个房间,并看中了他家附近的一套二手房。为了表示诚意,他向中介支付了5万元意向金,希望能尽快与卖家达成协议,进入交易过程。没想到两天后又问了一次,但经纪人翻了个身,不承认收钱了。
专业人士建议,交定金时,最好不要以现金的形式交给中介,最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转给中介公司,并在转账单上注明“用于购买XX套房子作为定金”。避免中介弄虚作假不承认,或因中介个人跳槽、公司推诿等问题。
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也要防止中介混淆意向金和存款的概念。交了定金后,一些买家第二天就后悔了。他们不想买房子。他们想向中介要回来,但遭到拒绝。中介说,“交钱的时候,就变成定金了,不能退。但事实上,如果房屋买卖双方没有达成交易意向,意向金不是定金,应该及时退还给购房者。因此,购房者在支付意向金时,最好将相关内容写清楚,时间约定应控制在1-2天内,并将房屋交易价格和支付要求写清楚,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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