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的一种,具有无权代理的一般属性,客观上也有理由让善意的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2、法律效力不同,无权代理只有在被代理人认可或者被代理人知道别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否认表示的情况下才被视为有效。其他情况下都是无效的民事行为,而表见代理的善意对方可以主张表见代理,也可以主张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联系
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无权代理包括根本未经授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及代理权已终止的代理,广义无权代理包括表见代理,此处采狭义。
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项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强行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四条代理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职责,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和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代理人和相对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七条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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