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不可以要求股东承担。在有限公司中,一旦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某些情况下,有限公司的股东也需要对公司的债务负责。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务股东应该怎么承担
一、公司债务股东应该怎么承担
1、公司股东需要根据不同职责承担不同债务:
(1)公司债务股东应当以其认缴的出资额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责任;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其认购的公司股份范围内对公司承担责任;
(3)对于抽逃出资的公司股东,其对于公司债务应当在其抽逃出资的范围内承担。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作为股东出资时要注意什么
作为股东出资时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以货币出资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并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人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以股权出资的,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并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
3、以股权以外的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4、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财产出资的,其登记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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