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完房子搬迁的时间是不确定的,正常需要2~3年的时间才会拆除。因为房子搬迁政府都会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沟通赔偿事项。正常都是根据房子的面积来补贴钱币,也就是说房子越大,补贴的金额就越高。政府还会安排安置房给老百姓居住。如果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共识,政府是无法强制拆除房子的,这样也会影响搬迁的时间。并且每个城市搬迁的赔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
卖房后又拆迁款案
14年前,城镇居民王先生向农民陈某购买了大兴一处农家院,此后这个院子被拆迁,王先生得到18万余元拆迁款,陈某得知此事后起诉要求分钱。11日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法院判决王先生分给陈某2.3万余元拆迁款。
1995年,陈某将自家宅基地上共113平方米的房屋,以6.5万元的价格卖给王先生。2001年,这处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王先生获得拆迁补偿款18.8万元。2007年,通州宋庄画家“小产权房”案,让许多卖了宅基地房的农民看到了“钱”途,起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还房。陈某售出的房屋此时已被拆迁,陈某决定起诉要求返还拆迁补偿款,扣除买房款等后应还近12万元。
法院在判决书中认为,我国法律、法规禁止宅基地买卖。王先生与陈某之间房屋买卖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法院同时认定,尽管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陈某通过公平的买卖行为,已经获得与当时房屋价值等值的房款6.5万元。陈某是因为房屋在拆迁时升值,确认合同无效能获得一定利益才提起诉讼,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
法院认为,虽然涉案房屋的拆迁补偿款高于房屋买卖价格,但是因房屋升值所导致,而且是政府对王先生拆迁后的安置问题进行的基本补偿,王先生并未因此而获利,返还拆迁款对王先生显失公平。最终,法院确定王先生按照20%的比例返还陈某拆迁款(除去房屋价款外),数额为2.3万余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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