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前房子不一定是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的,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平均分配。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房贷,该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按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结婚买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全文5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