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自主创业启动扶持资金
1、由1至2名残疾人自主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实际经营超过6个月,每户可获3万元的启动资金扶持。
2、由3名及以上残疾人集体开办且参与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民办非企业,实际经营超过6个月的,每户可获5万元的启动资金扶持。
备注:符合申领条件的残疾人自主创业超过三年或已享受启动资金扶持的,不得申请或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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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以上项目所指的残疾人是指符合法定劳动年龄、有就业意愿、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的顺德户籍残疾人。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在受理期内前往所在镇街人社局、村(居)咨询办理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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