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面积少于合同约定怎么办
时间:2023-07-25 14:44:11 40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买的房屋面积少于合同约定的处理方式:

1、面积误差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对实际面积结算;

2、面积误差超出3%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支付费用及利息。买受人也可以继续履行合同,具体的费用要根据不同份额的计算。

消费者:买房面积想算明白不容易

王女士看中了两套销售面积相等但销售价格不同的商品房。经过反复权衡,决定还是价格第一,放弃那套户型稍好的,买那套便宜的。没想到,后来有懂行的朋友帮助算了一笔账,结果是这套看起来便宜、销售价每平方米4700元的房,反而比那套销售价每平方米5000元的房,实际上还要贵——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贵出147元。这是怎么回事?买房面积怎么算王女士要买的房,是每建筑平方米销售价格4700元的塔楼,共97平方米,房子总价为455900元。另一套房是每建筑平方米5000元的板楼,也是97平方米,房子总价为485000元。看上去王女士买的房,比这套房每建筑平方米便宜了300元,总价少了近3万元,为什么算下来的结果反而贵呢?就是因为她忽略了一点,即公摊面积。王女士要买的塔楼,建筑面积是97平方米,其中公摊面积是20平方米,所以她实际上买到的套内建筑面积只有77平方米,每平方米的价格是455900元775921元。而那套看起来贵一些的板楼,公摊面积是13平方米,这套房的套内建筑面积是84平方米,每平方米的价格是485000元84=5773.8元。算下来的结果是,销售价每建筑平方米4700元的房子,比销售价每建筑平方米5000元的房子还要贵,即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要贵出5921元-5773.8元=147.2元。当然,一般来说,公摊面积多一些,可使公共地区如电梯间、楼道等宽敞一些,提高业主生活舒适度的服务更多一些。但大多数普通买房人最关心的是自己能实实在在使用到的面积,所以王女士的直接感受就是,本来想买便宜的,结果买了更贵的。您说要算明白这笔面积账是不是有点儿不容易?公摊面积问题多面积纠纷,是近年来商品房买卖纠纷中的一个主要内容,尤以公摊面积引起的纠纷最多,如公摊面积不明确、将不该公摊的部位列入公摊范围、交房时公摊面积增大、套内面积减少等。虽然有关管理部门为此出台了一些有关的管理规定,但买房人特别是初次买房的人,由于对有关的知识知之甚少,对房屋买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防不胜防,稍不留神,就可能落入不法开发商设下的面积陷阱。也有些买房人像王女士那样,没有弄清销售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公摊面积、公摊系数等一堆名词的具体含义和相互关系,稀里糊涂签了合同买了房,结果是后悔莫及。由于目前尚无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公摊面积加以约束,使得一些开发商可以在公摊面积上巧作文章,侵害购房人的利益。如有的开发商故意增大可列入公摊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出租营利,使公摊面积增大,看起来房价不贵,实际上让买房人为此掏腰包。一位买房人向报社投书反映,他买的回迁房建筑面积80平方米,但使用面积仅57.2平方米,公摊系数明显太高。按套内面积计价势在必行据一位购房专家介绍,按建筑面积计价卖房的方法,是从香港传入广东,然后传入内地的。香港所以用建筑面积计价,一是香港多数房子比较小,价格高,用建筑面积计价,既显得房子单价低,又显得房子面积大;二是建筑面积体现了买房人的物权,公共部分的产权大家也分割了。而我们现在的情况则不同,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在合同中约定建筑面积,解决物权问题;用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使房子的面积大小与单价高低更加简单明了。据一项调查表明,70%以上的买房人希望以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买房,这等于把尺子交到买房人手中,花多少钱买多大面积的房子,买房人一量便知。据了解,这个问题早已引起有关管理部门和有识之士的重视。本市有的项目在两年前就试行了“按套内建筑面积签约”的销售方法;一些业内人士也早已提出过这样的建议;外地一些城市已作出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规定。广大购房消费者希望本市能够尽早取消目前这种按建筑面积计价售房的方法,实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售房,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建筑面积或公摊面积。这样既可让买房人明明白白买面积,同时也能减少公摊中的“猫儿腻”,有效解决面积纠纷。链接《北京市商品房屋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京房地权字[1998]第1285号)中规定: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北京日报)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全文2.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8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继续履行 最新知识
针对买房面积少于合同约定怎么办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买房面积少于合同约定怎么办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