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陪送的嫁妆就如前所述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
一、婚后嫁妆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嫁妆的钱一般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因为嫁妆一般是女方婚前获得的,因此应当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即使是婚后获得的,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是赠与女方的,嫁妆也应当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后获得,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则此时嫁妆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嫁妆应该如何处理离婚后嫁妆能要回吗
嫁妆一般是婚前女方家赠与女方的,属于女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归女方所有,女方可以要回。但如果嫁妆是女方婚后才获得的,且赠与人没有表示只赠与女方,则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怎么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此时女方无法要回全部嫁妆。
全文4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