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只需该房地产位于被执行人之名下即可。
然而实际操作中若仅有一套居住用房,并且无其他居所存在,基于维护社会安定的考量,法院往往无法强制执行。
然而在此情况下仍可进行拍卖活动,虽然已签订委托拍卖协议,并不等同于已经成功售出。需要注意的是,委托拍卖协议与货物买卖合同之间存在差异:前者主要负责协助拍卖标的物,而非直接表示已成功出售;后者则代表着真正意义上的销售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第二十五条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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