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处于亏损状态还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营业税不是企业所得税,无论企业是否亏损,只要有应该交纳营业税的收入,就要交纳营业税及附加。
主要是核定征收方式造成的,根据发票总额乘以应税所得率推算应纳税所得额,属于核定征收;只要单位有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就为正,就要按比例缴企业所得税,无论企业实际亏损,或是利润远超核定的利润。
企业亏损不交企业所得税,但如在销售环节有增值,还应缴纳增值税。另外,在增值税的基础上还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地方税。
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有什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对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但是,根据财税有关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第二、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应聘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第三、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有偿是指通过提供、转让、销售行为取得货币、货物、其他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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