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如期交付房屋的问题时,您急需寻找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这一权威机构来协助处理及解决此问题。该机构乃是受国务院直接领导、依法全面统筹管理全国范围内所有房地产相关事务的重要职能机构。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业主,您有权利经由书面形式向开发商发出催告通知,督促其尽快完成房屋的验收工作,并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给予相应的赔偿。
然而,如果经过催告后,开发商仍无法在三个月内履行交房手续且无法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释,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您将有权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购房协议,并要求对方全额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房款及其应计利息,同时还需承担由于违约行为给您造成的所有损失及不良影响。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全文4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