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居关系中债务应由谁承担
同居关系中债务应由债务人自己承担,如果产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就债务承担问题产生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同居债务可以转让吗
能转让,但是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第三人无效。债权债务不清不可转让,债务转让三方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当考虑以下情况:无论是合同义务的全部转让还是部分转让,都要有债务转让的协议,而且协议必须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生效。
债务是可进行债务转让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约定债务转让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之合同关系消灭,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生。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符合生效条件即有效。
三、同居债务协议怎么写
1.协议双方的姓名、住址、年龄、婚姻状态、身份证;
2.协议双方对同居期间需要约定的事情进行的约定,如,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的分割,同居期间子女的抚养情况。
3.同居期间对家务的分割,对生活消费的分割等等。
4.协议时间,如该协议自签订时起两年之内有效,或者至解除同居关系时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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