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开庭审理有哪些程序和流程
劳动仲裁开庭审理的程序和流程是开庭前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宣布仲裁庭组成方式和仲裁庭组成人员以及开庭纪律;开庭调查;开庭辩论;裁决前调解;开庭终结,作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二、未签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未签劳动合同争议仲裁申请书需要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三部分。
另外还要准备一个证据目录,证据目录包括证据编号和名称、证据来源、证明目的三部分。仲裁申请书的内容的书写还是有一定难度的,所以先把主要内容事先写好,到了仲裁委再写到仲裁委的申请书模板上,以免在填写的时候出现遗漏或者错误。
三、劳动仲裁需准备的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4.证明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或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5.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不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劳动法律关系已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行处理的材料。
6.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n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n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n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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