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宅基地转让的规定是什么样的”的相关解答如下:
首先,应当确定你是否购买该处宅基地的资格,如果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是非农业户口的话,你就不具备购买该处宅基地的主体资格。第二,如果不是上述情况,则就有资格购买。至于你说的,原房主私自占有的胡同,能否登记在你的名下?我觉得,比较困难。因为根据我国土地登记办法等规定,非自己的财产,国家是不予登记为个人所有的,你可以首先应当按照宅基地证予以转移登记,然后先占有使用那处胡同,实际占有使用,只要无人提出异议,你也可以再去申请登记,而后,登记部门会给出一个答复的。
以上是农村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规定
【法律条文】: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婆婆去世没有离婚有权继承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是丧偶的,并且对婆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是可以作为第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除了此种情形,儿媳都是没有继承权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定继承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根据《民法典》中的有关规定:
1、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外祖父母。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5、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产分割就开始,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的,遗产分割比例按照遗嘱进行,如果是没有遗嘱,或者是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此时遗产的分割按照平等分割原则进行,需要注意的是,遗产范围只能包括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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