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
GATT(关税与贸易总协定)/WTO(世界贸易组织)规范的是贸易政策,所谓GATT/WTO政治经济学也就属于贸易政策政治经济学这一范畴。政治经济学这个术语在斯密、李嘉图、穆勒、李斯特等经济学家们那里一直是在其本意上使用的常用词,但应用于贸易政策分析则是20世纪70年代之后。
贸易政策的政治经济学在两个层次上展开研究,在国内层面是贸易政策的国内政治经济学,关注的是贸易政策的制定和选择过程的影响因素,包括利益集团、院外活动、公共选择等方面的分析。在国际的层面是贸易政策的国际政治经济学,更多考虑的是国际政治对各国贸易关系的影响,焦点是各国之间贸易政策的博弈。一国的贸易政策又是其国内和国际两方面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并且表现为各种相关政策的自由贸易或贸易保护倾向。虽然早期关于GATT的研究并没有使用贸易政策政治经济学这一概念,但是,就自由贸易和贸易保护的讨论和争议却从来没有中断过。
贸易政策的国际政治经济学认为,各国都有其国家整体利益,而各国政府则是这种利益的保证。政府像理性的个人按自身利益行事一样,按国家利益行事。各国政府常常在贸易政策的选择中,处于自由贸易和贸易保护的两难境地,并且常有实施贸易壁垒的冲动。
二、国际贸易政策的两难问题
1.国家的贸易利益与世界福利
自由贸易的理论已说明,国际贸易可以提高一国的福利,并且世界福利也因各国得到贸易利益而增加。然而,贸易利益在各国间的分配并不是均等的,结果是,一国从贸易中所获得的贸易利益(通常改进该国的福利水平)并非以与世界福利增加的比率相同的比率增加的,贸易利益的大小将决定于一国面临的贸易条件,而贸易条件本身是可以变化的。
一国参与国际贸易的动机就是要获取最大限度的
贸易利益,这就使得该国政府必定要通过一定贸易政策来影响贸易的结果,确保其贸易符合本国的利益。所以,在现实中形形色色的贸易干预如关税和其他贸易限制盛行不衰,贸易政策的运用导致对自由贸易的偏离,降低了可能的经济福利。
在没有干预的自由贸易情形下,各部门会因为其发展水平的高低、比较优势的大小、面临的竞争压力的强弱不同,得到的贸易利益或蒙受的损失存在很大差别。
当存在贸易干预时,一方面,世界的贸易福利因此降低,另一方面,因为贸易政策常常是对一些部门的保护或刺激,另一些部门则因为这些贸易政策的实施、因为被排除出保护或刺激的范围而遭受利益上的损失。同样道理,贸易政策不仅起到在行业间重新分配成本和利益的作用,同时也会在不同的社会阶层、区域发挥这种再分配的作用。
在贸易中处于劣势、受到进口威胁的部门及其劳动者必然向政府寻求各种保护,这是对保护的需求。保护的供给则是政府的政策选择,政策制定者选择贸易保护的政策并非由于他们对这些政策降低福利的效果的无知,而是由于受贸易保护的利益集团的影响。从国际贸易政策形成的过程来看,它是国内不同利益集团和政府部门的利益表达和利益选择的结果,从国际贸易政策执行的结果来看,它是国内不同利益集团和政府部门的利益满足和利益实现过程,国际贸易政策具有调整和控制国内利益全局关系的作用。
总之,一个国家的贸易政策制定者总是要面对着两难的选择,有两个层面的问题:一个问题是要不要进行贸易干预,放弃贸易干预的话,除非该国在世界市场竞争中各行各业都居于优势,否则就不能保证该国总是获得最大可能的贸易利益。在一些情形下,贸易干预可能使该国得到更多一些的利益,如根据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关税就有转移利润的效果。另一个问题是,如果采取贸易干预政策,除了可能降低本国福利和世界福利之外,还要受到国内利益分配不均衡的困扰,因为任何贸易政策总是会有利于一些部门而损害另一些部门,或一些人得利而另一些人受损,这种情形被称为分配问题上的两难。
2.贸易的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
与上一个两难相联系,一国还必须面对贸易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选择。残酷的世界市场竞争带给企业巨大压力,企业必须竭尽全力降低生产成本和费用,并期望尽可能减轻其对社会成本的负担,极易产生对社会价值规范的忽视、侵蚀乃至抵制。这些社会价值规范包括如环境保护的要求、健康和卫生标准、最低工资、机会均等、社会公平、道德标准等等。
这些社会价值规范并非针对贸易行为而定,而是一个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但客观上必定对贸易发展产生影响,构成企业生产的社会成本。如果降低企业负担的社会价值规范方面的要求,企业节约其生产的社会成本,可提高其既定投入的经济产出,扩大贸易,增加所得的贸易利益。
这背后是经济学上著名的效率与公平问题。在效率与公平的取舍上,新自由主义坚持效率优先的原则。他们觉得,可以通过自由贸易获得的利益来补偿利益受损者。然而,反对者则指出,即使自由贸易的扩大可以促进总的财富的增长,但是自由贸易的迅速扩张会导致十分严重的分配问题。帕累托效率原则忽视了市场范围的局限性以及市场失灵的存在。所以,经济学家们也不会认为经济效率最大化的目标可以恰好代表福利最大化目标,福利的进步并不能完全由自由市场机制来推动。
在实践的层面,即使存在着以自由贸易利益补偿受损失者的可能,要实现这种利益的转移和补偿比说起来要难得多,所以,政府总是偏向于采取贸易限制的办法来保障社会的利益,以求得一种社会公平,尽管这样做需要牺牲一部分贸易利益。
其实,效率和公平都是政府的目标,问题在于这两者并不总是统一的。效率优先还是公平优先、是通过效率来推进公平还是在公平基础上提高效率,这是困扰政府政策制定者的一个难题,在贸易政策制定方面同样有这一价值选择的两难。
不仅是在涉及本国的贸易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时存在这种两难,在国与国之间也常常包含有对贸易政策的政治判断。人们较熟悉的就有把贸易与人权问题、环境保护问题、劳工标准问题联系起来的例子。甚至,伴随贸易而出现的社会价值传播、文化渗透,也成为一些政府制定贸易政策时考虑的因素。
3.贸易政策的自主性与合作性
国家之间进行贸易的福利效果,最早的贸易理论认为是一种零和竞争(或称零和博弈)的结局,即博弈行为的总支付为零,一国之所得必定是另一国之所失。
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提出了贸易非零和竞争结局的解释,一国的贸易所得并非以另一国之所失为条件,贸易各方均可从贸易中得到贸易利益,甚至是处于贸易劣势的一方同样可以通过贸易获得利益,也即贸易具有一种互利性质。现代的国际贸易理论均认同这种贸易的互利性质,并引申出在国际贸易中的合作性博弈理论,用来说明贸易上的合作可以使各方获得大于不合作条件下所能获得的利益。
非零和竞争为国际贸易的合作提供了一个理论基础,各国发现,国际经济贸易的竞争与合作是相辅相成的,合作性博弈则扩大双赢的可能。合作性博弈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包含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竞争,是博弈;另一层含义是合作,是协调。
国际贸易合作是交易成本的节约。国际贸易合作通过双边或多边的贸易协议乃至国际的贸易规则使贸易活动在既定的框架下进行,减少谈判的成本、简化贸易的环节、降低贸易的障碍,形成一个有序的、稳定的国际贸易体系,从而实现有限资源在世界范围的合理和有效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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