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缴纳
时间:2023-06-07 08:32:19 7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记者昨天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市区(包括盐都、亭湖、市开发区)打破以往失业保险金统一发放的标准模式,从10月1日起,按照失业保险待遇与个人缴费挂钩的办法,实行因人而异的差别化发放,失业者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高可增加400元。

据市劳动就业中心失业保险科科长蔡陵介绍,目前,我市企业改制工作渐近尾声,分流失业人员的高峰期已过,绝大部分地区失业保险基金有了一定的积累。截至9月底,我市失业保险参保职工已超过57.3万人,净增7330人。实行失业保险待遇与缴费挂钩,可以说是失业保险制度的重要变革,它不仅仅是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的改变,还会使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大幅度提高,同时,也会极大调动缴费单位缴费的积极性。

以往,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都是统一标准,即为336元/月,加上10%的门诊补贴为370元/元。而执行新的失业保险计发办法,就意味着今后缴费单位和个人失业保险费缴得多,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就拿得多。失业保险金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为70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市区低保标准为260元/月)。

此次文件内容还规定,如果按照新的计发办法核定的失业保险标准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3倍的,按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进行调整,但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动而调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门诊医疗费,按其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0%确定,随失业保险金一起按月发给个人包干使用。

另据了解,市区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新的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在11月份发放到位,各县(市、区)也将迅速启动失业保险金计发办法,最迟将在明年1月1日前根据上述原则调整到位。市区凡今年9月30日前已经核定失业保险金并继续享受的失业人员,其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按每月460元(另加10%,即46元的门诊补贴)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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