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确立的两种公司形态之一。开始设立又称同时设立简单设立,是指公司所有股票或首次发行的股票由开始人自己预约设立公司的方式,开始设立程序简单,设立成本低。有限责任公司规模小,人合性强,资本闭合性强,股东人数少,董事会成员只能选择发起人,公司向心强,有利于公司经营管理和股东利益保护,发起设立方式最适合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
为什么有限责任公司适合发起设立?
通过发起设立的程序相对简单、便捷,适应市场的需要,发起设立需要的成本较低,能够使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时间缩短,减少了不必要的设立程序,股东人数相对较少,具有人合性,在互相信任了解的股东之间更便于筹资出资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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