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实际使用是否为验收合格
时间:2023-04-02 21:50:57 33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法律明文规定的为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之日。也就是说法律并未有任何明文规定,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视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工程中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此外,根据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该找谁办理备案手续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指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监督机构。

三、工程竣工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呢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法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符合以上条件的,方可交付使用。

全文8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房地产开发 最新知识
针对工程实际使用是否为验收合格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工程实际使用是否为验收合格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