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情况下不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P>1,空白协议不能签署?被拆迁人应当注意下列事项:(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房的面积、标准和位置;
(3)产权交易房屋差价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和临时安置补助或停产停业损失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拆迁补偿协议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不得签订空白协议和内容不明确的协议。
虽然以拆迁补偿协议的形式采取空白协议、不明确协议是违法的,但在实际维权过程中,被拆迁人往往因举证难而陷入被动。
提醒大多数搬迁群众,不要在没有明确约定的协议上签字。他们在签字前必须仔细审查条款。同时,他们在签订赔偿协议时可以主动保管录音录像等证据。为了节约拆迁成本,获取更大的利益,拆迁方通常会降低补偿,并以胁迫、诱导的方式与被拆迁人签订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协议。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进行详细分析,用于产权交易的场地、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应当就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事项签订补偿协议。赔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赔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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