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财产争议案件:涉及一般民事、经济和行政范畴且未牵涉到财产权益的案件,其收费标准将依据案件本身的性质、复杂程度以及后续工作所需要耗费的时间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在此基础上与客户进行协商后确定具体的收费金额,通常在人民币6000至100000元之间浮动;对于涉及外地的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若同样未涉及财产权益,则代理费用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0元。
2.法律文书服务:本所提供代为撰写、修改、审查各类法律文书的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将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度以及工作所需耗费的时间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并在此基础上与客户进行协商后确定最终的收费金额,每份文书的收费范围通常在人民币600至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业务:本所在提供律师见证服务时,将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在此基础上与客户进行协商后确定具体的收费金额,收费标准通常在每件人民币2000至10000元之间浮动。
4.代办公证服务:本所提供律师代办公证的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将根据办理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在每件人民币1500至3000元之间浮动。
5.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服务:本所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时,将根据相关事务的难度、使用目的以及工作所需耗费的时间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并在此基础上与客户进行协商后确定具体的收费金额,每份文件的收费标准通常在人民币1500至20000元之间。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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