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与和解在纷争事件发生之后,双方面临问题之时,务必依据实际情况和各自的立场,秉持诚实守信、互利共赢的原则展开积极磋商。在此过程中,双方需作出适当让步,最终达到彼此均能满意并接受的和解方案。协商与和解主要分为两种方式,即自行和解和第三方主持下的和解。自行和解即在没有第三方干预的情况下,当事人直接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而第三方主持下的和解则是由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出面调停,推动双方达成共识性的和解协议。
2.仲裁仲裁是指在争议发生前或者发生后,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协议的形式,自愿将争议提交至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仲裁员在处理争议时,其角色定位为裁判者而非调解员,他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事实证据,对双方的争议做出公正的裁决。当前,我国针对经济合同争议的处理实行二级仲裁制度,若当事人对此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收到二级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最终判决。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其职责在于以中立的第三方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公正评判,因此并不具备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
至于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则归属于人民法院。如遇仲裁裁决生效后,被保险人仍拒绝履行裁决义务的情形,可向被保险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诉讼诉讼途径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须无条件地予以遵守和执行。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全文84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