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涉外房地产案件
时间:2023-03-21 13:34:49 40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什么是涉外房地产案件

涉外房地产案件是指我国与国外有关的一切房地产活动,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以及外国人所购房产。涉外房地产可以从3个方面来认识:

1.主体涉外,指房地产经营主体或财产权益主体具有涉外因素。不仅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属于涉外房地产,而且外国人或港、澳、台同胞承租国内房地产情况,也属于涉外房地产,因为房屋及土地的所有和使用直接关联着涉外权益。

2.行为涉外,指房地产经营活动或经济活动的法律行为具有涉外因素。

3.标的涉外,主要指我国在国外享有所有权及承租权的房地产以及所发生的经济活动。

二、涉外房地产转让形式是什么

转让涉外房地产的形式有:买卖、赠与、继承。双方应当签订买卖、赠与或继承合同,提交申请材料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房产局给予回执单、缴纳税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涉外房地产继承的流程

涉外房地产继承的流程如下:

1.外国人、华侨申请在中国继承房地产的应在其居住国办理公证证明本人的身份、住址及与中国的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3.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4.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5.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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