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聘人员辞退补偿都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用人单位须提前三十天向员工正式下达书面解约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1.员工因病或其他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原有的工作,且在医疗期结束后亦无法胜任用人单位为其重新安排的工作;
2.员工无法胜任现有工作,经过培训或岗位调整后仍然无法胜任;
3.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赖的客观环境发生了重大改变,导致合同无法正常执行,经用人单位和员工共同协商,但未能就变更合同条款达成共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工作满一年被辞退赔偿多少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之相关规定,若劳动者在同一家企业工作已满一年而遭解雇,则可享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详细解释如下,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每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将得到一个月工资的偿付,不足一年者,以一年计;若工作时长低于六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解雇,例如未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赔偿金,其金额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若劳动者的月工资超出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则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将以三倍为准,但总支付期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若公司提前30日告知解雇事宜,或者支付了一个月的代通知金,劳动者可获得基本经济补偿(N);若无提前通知,劳动者可获得代通知金(N+1);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获得双倍经济赔偿金(2N)。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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