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拆迁补偿款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临时过渡安置业补助款、搬迁补助款、搬迁进度奖励、购房补助是因房屋被征收,由征收部门给予被征收人的各项补助和奖励,因此均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
当事人主张享有被继承人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产生的财产权益,当事人应证明其为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涉及养子女或遗嘱继承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审查,但对于当事人基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诉求安置方履行协议、分配房屋的,不宜对继承纠纷一并审理。当事人应先通过另案继承纠纷确定其为被继承人合法继承人后,再行主张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权益。
律师补充: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被拆迁人可以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即所有人;也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人,即使用人;还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共有权的人,即共有权人。
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属于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使用,则上述补偿款依法全部属于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权人所有。如果被征收的房屋并不是房屋所有权人实际居住、使用,则一般认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全部属于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搬迁,停业补偿等费用则根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办理房屋拆迁补偿的继承需要三步走:先找拆迁办,说明原产权人去世的情况;再到房子所在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最后,拿到公证书后到拆迁办办理拆迁合同变更;如果继承人对处分房产不能协商一致,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在实践中,被拆迁人去世后,继承人在继承房屋拆迁补偿权时,往往会复杂多变、问题丛生。如果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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