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的是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相关问题。如果符合减少抚养费的条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请求减少抚养费。而如果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或者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则应另行起诉。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如果符合减少抚养费的条件,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请求减少抚养费的。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能 否 减 少 抚 养 费 数 额 ?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按照不同的抚养阶段确定。在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减少。
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减少抚养费数额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具体减少的数额需要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以及父母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子女独立生活且对父母没有经济上的依赖,父母可以适当减少抚养费的数额。但是,父母减少抚养费的数额应当合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
总之,在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后,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减少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父母需要根据子女的实际情况以及自己的经济能力来合理减少抚养费的数额。
减少抚养费数额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具体数额需根据子女实际情况及父母负担能力来确定。减少数额不能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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