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后,被合并公司的员工,因薪酬、岗位、福利等因素变化,员工有权自由选择去留。若员工选择离开,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补偿。
对员工的补偿包括:现金支付形式、股权支付形式和债权支付形式。
三种方式是针对企业的支付能力来确定的,如果改制企业的支付能力比较差,可以将员工的经济补偿金转为改制企业的负债,同时减少相应的企业净资产。
一、公司合并是指什么
公司合并是指在企业竞争中,部分企业由于某些原因无法继续正常经营,考虑到员工等各方面的利益,按照一定程序进行企业合并和股权转让,从而实现企业的变革,达到企业重组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直接合并为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是企业合并的形式之一,吸收合并的经营方式、程序、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法律效力、公司合并无效诉讼、不同类型公司之间合并的限制是公司合并中应注意的问题。
二、员工提出离职公司需要给经济补偿吗
员工自己自愿离职企业是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的,只有企业违反了劳动法规导致的员工离职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员工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才行,否则,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离职的,都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可能还要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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