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一个固定印象里面,应该是只有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才有资格获得一个拆迁的补偿。那么如果租客在这个房子拆迁刚刚好正在租这个房子,并且签订的合同里面的租赁期限有没有到期,是不是也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呢?第一,如果将要拆迁的是已经租赁出去了的房屋的,那么拆迁房屋的当事人应该和被拆迁房屋的当事人一起同正在租赁这个房屋的承租人签订关于拆迁补偿的一个安置协议,也就是说租赁这个房屋的租客是应该要参与拆迁谈判的,并且拿到相应的一个拆迁补偿。如果租赁这个房屋的租客没有在相关的拆迁补偿协议上面进行签字的话,那么拆迁房屋的当事人和被拆迁房屋的当事人两个所协议签订的合同是属于无效合同的。因此租赁这个房屋的租客应该积极的拿到一个属于自己的拆迁补偿款。第二、拆迁已经租赁出去了的房屋,被拆迁房屋的当事人与拆迁房屋的当事人双方解除了双方的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房屋的当事人已经对租赁房屋的当事人进行了相关的安置的,拆迁房屋的当事人应该对被拆迁房屋的当事人据此给予一定的补偿。拆迁房屋的当事人和被拆迁房屋的当事人对于解除租赁关系双方没有达成统一协议的,拆拆迁房屋的当事应该对被拆迁房屋的当事实行相关的房屋产权调换。所以不管遇到什么样子的情况,租赁人的合法权益一定要收到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保护。
开荒地征收可以得到补偿吗
一、开荒地征收可以得到补偿吗
1、开荒地征收可以得到补偿。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对征地补偿不满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4、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现阶段农民可运用土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机制,解决土地补偿标准争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