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拖欠工资,xxx的离职证明。xxx的辞职证书是Mr.
xxx/Ms.(身份证号码是xxxxxxxxxxxxxxxxxx)。她于XXXX年XX月XX日加入公司。她曾在XXXXXXXX部门担任XXXXXXXX官员由于未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
,已办理离职手续,遵守就业自由
兹证明
xxxxxxxxx公司(加盖公章)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劳动合同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无效(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交接完成后支付。
雇主应将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保存至少两年,以备将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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