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和效力待定代理是两种民事行为中的代理方式。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效力待定代理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
表见代理和效力待定代理之间的区别在于,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指行为成立时,其是有效还是无效尚不能确定,还待其后一定事实的发生来确定其效力的民事行为。
表 见 代 理 和 效 力 待 定 代 理 有 什 么 区 别 ?
表见代理和效力待定代理是两种代理关系的类型。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通过行为表明其同意或认可代理人的行为,而效力待定代理则是指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表示否认或不同意,但代理人的行为仍然对被代理人有法律效力的代理关系。
表见代理和效力待定代理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代理人的行为是否得到被代理人的认可或同意。表见代理中,被代理人通过行为表明其认可或同意代理人的行为;而效力待定代理中,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表示否认或不同意。
2. 代理人的行为对被代理人的法律效力。表见代理中,代理人的行为对被代理人有法律效力;而效力待定代理中,代理人的行为对被代理人不具有法律效力,除非被代理人明确表示同意或认可。
3. 代理人的行为是否符合代理权限。表见代理中,代理人按照代理权限行事;而效力待定代理中,代理人超出代理权限行事。
在法律上,表见代理和效力待定代理都有其适用范围和规定。表见代理主要适用于授权代理、紧急情况下的代理等情形;而效力待定代理则主要适用于未经授权的代理、超代理权限的代理等情形。
表见代理和效力待定代理在代理关系中具有一定的区别,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表见代理和效力待定代理是两种代理关系的类型。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通过行为表明其同意或认可代理人的行为,而效力待定代理则是指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表示否认或不同意,但代理人的行为仍然对被代理人有法律效力的代理关系。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代理人的行为是否得到被代理人的认可或同意,代理人的行为对被代理人的法律效力,以及代理人的行为是否符合代理权限等方面。在法律上,表见代理和效力待定代理都有其适用范围和规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