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包括土地承包、企业承包、建设工程施工承包等合同,这类合同当事人为发包方、承包方。发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企业经营管理权、建设工程发包给承包方,由承包方建设、经营等。如果因为承包合同发生纠纷,相关的事实应该由谁承担举证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在合同纠纷中,主张合同成立、生效的当事人应对其主张的事实负举证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已经生效。如果发包方主张已经履行了合同,比如土地已经交付、企业经营权已经交付,或者已经支付了工程款,发包方举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如果承包方主张已经履行合同,比如已经向在实际行使土地承包权或者企业经营管理权,或者已经进场施工,施工进展到什么程度,或者工程已经完工、验收合格、进行了结算等,都需要提交证据证明。当然,如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需要举证的除外。另外,当事人如果因为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法院调查收集。或者根据当地规定,申请法院发出调查令,由律师调查取证。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如何办理
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承包合同后,由发包方在30个工作日内将承包方案、承包方及承包土地的详细情况、土地承包合同等材料一式两份报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人民政府的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发包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户进行登记,并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向当事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全文5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