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定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新环保法第53条规定了什么
新环保法第53条主要规定了以下两点内容:一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基本权利;二是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环境保护相关部门负有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的法定义务。
二、权利限制情况下
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是指:
(1)剥夺一部分主体的基本权利。一般作为刑罚的附加刑采用。如选举权是公民的政治权利之一,是进行政治活动的基础。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停止行使某种基本权利。出于某种原因,对基本权利主体的活动加以暂时性的限制,等条件恢复时再准予行使基本权利。
(3)出于社会公益,对基本权利特殊主体的活动进行限制,如对公务员的政治活动、军人的政治权利进行限制等。
三、选举权利包括哪些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指我国宪法规定的年满十八周岁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其中,选举权是我国公民所享有的按照自己的意愿,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权利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利。我国的选举制度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具体表现为:1、公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2、人大代表选举出上级人大代表;3、人大代表选举国家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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