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本罪的构成在主观方面必须有明确的故意:
1、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积极参加;
2、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而组织、领导。如果不了解情况,参加了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没有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事后退出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如果在受蒙蔽参加之后,实施了一些违法犯罪活动,可能构成别的罪,而不按本罪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如果参加时不明知,加入后明知了仍不退出,则应按本罪追究刑事责任。综上,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依刑法规定,只要参加了原则上应当认定有罪并处以刑罚,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对于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没有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或者受蒙蔽、胁迫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情节轻微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情理。
一、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认定标准
我国刑法规定,认定标准是:第一、客观方面是行为人组织、领导、参加通过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第二、主观上必须有明确的故意,也就是明知是黑社会组织还积极参加。明知是黑社会组织还组织、领导。
二、构成共同犯罪判几年
有组织犯罪即三人以上故意实施的一切有组织的共同犯罪活动。有组织犯罪判多少年,要看具体犯什么罪以及犯罪情节决定。如果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可以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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