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合同有约定不允许租户留人住宿,那么房东是有权干涉的,因为合同签订后就要遵守合同的约定,否则是违约,要负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一般不能干涉,因为承租人承租房屋,房屋的使用权归承租人所有。
租户冒充房东真黑
案例:李先生从网上看到一条出租信息:北京西站附近一居室月租900元,立即与“房东”联系。“房东”要求年付,双方相互验了证件并签订了租赁合同,李先生付了一年的房租10800元。没想到,入住才半个月,真房东露面了。原来,和李先生联系的“房东”其实也是一个租户,房子租期快到时,在网上发布房源信息,等求租者上了“钩”,就假造证件骗一把,之后溜之大吉。被骗的李先生没有办法,只好搬出、报案。
分析:真正的房东可以通过验看房产证、身份证证明,如果房产证未发,可以验看购房的发票、分房通知书、购房合同等。如果没有看到以上证件的原件,是非常危险的。双方应互换证件复印件留存。租房者切不可只图便宜,万一被假房东所骗,被真房东赶走,那只能吃哑巴亏,自认倒霉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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