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本和解协议的执行由双方通过私下协商签署,因此本协议应由双方起草,其他部门未发布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可以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变更依法生效的法律文件中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主体、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和解协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
第五条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安永可以变更执行和解协议,并将变更后的协议提交人民法院,或者由执行人将变更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民事诉讼法实施办法
1。极冷的这是将对象存入金融储蓄机构的方法。分配。这是执行措施,将已执行资金从存管机构的账户转移到执行机构指定的账户。本办法适用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行政机关。扣留并撤回。直接从分配或储存场所扣留和提取劳动收入是一项行政措施。强制分娩。这是一种通过强制手段向申请人实际交付特定物品的措施。一般来说,有必要提供具体的东西。交付方式可以由双方面对面交付,也可以由执行机构转让。被迫搬迁或被迫离开。被执行人占用房屋的,适用强制退房措施。强行拆除。这是拆除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行政措施。主要用于违法建筑的拆除,以及在开发建设中拒绝限期搬迁的人员
7。强迫破坏。这种实施措施是一种破坏物品,使其失去使用价值和功能的方法,如用火焚烧、用机器粉碎等。扣押、扣押、拍卖和购买。查封是在清理后对已执行的财产进行后期查封和查封的措施。扣押是一种强行扣押被执行财产的措施。扣押所需的保管费用由被执行财产的所有人承担。销售,是指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时,将财产查封、扣押,作为商品出售的执行措施。出售的款项用于支付债务人应付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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