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供劣质房源
这是最主要的行骗方式,中介通常会在一开始就跟租房者签订一份名为“信息咨询协议书”的合约,合约中写明中介负责向租房者提供房源信息多处,并负责与房东联系见面;如果租房者对其所提供的房源信息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未能与房主成交,可多次提供新的信息,直到满意为止,不再另收任何费用;由于这种开放的方式,中介无法核实租房者是否与房东成交,所以无论任何理由,所付信息费不退;此协议限本人跟踪服务一年等等。也就是说,当租房者交付了所谓的信息费之后,他们便会一直为租房者提供房源信息,直到满意为止。而实际上,这只是他们吸引租房者上当的圈套。他们提供的房源信息基本上都不适合于租房者,不是地点不合适就是房租太贵,再不然就是房子本身有问题。
假冒房东推卸责任
正如小李遇到的那样,其实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房东,房东也是他们假冒的,只是单单给租房者留了一个电话而没有其他的联系方式。当租房者打电话给“房东”时,对方只会以忙来借故推辞,当被问及出租房屋的问题时,也会以“出于房屋安全考虑,不宜多说”为由搪塞。当租房者求助于中介时,他们会很热心地帮助租房者联系“房东”,但最后也还是一样的结果,此时中介也很“无奈”,毕竟房子是房东的,他们能做的只是“不断地督促房东来看房”。
资料不全产权不明
又或者一开始就会让租房者看到房子,也见到了房东,但是房产资料却不齐全,不仅“缺斤短两”,而且都只提供复印件。对此,租房者往往会担心长期租住会出问题,而就在此时房东可能还会提供其他一些不利的信息,譬如“房子其实是亲戚的”云云,让租房者望而却步便达到了目的。
被这些招数一折腾之后,大概十人也有九人疲惫了,即使追查下去,那些不规范中介也会借用这些招数说话来推诿责任,不断地拖延时间,最后只会让租房者心力交瘁,无奈之下不再联系,就当花钱上课,吃一堑长一智了。
笔者了解,根据规定,房地产经纪收费是房地产专业经纪人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而收取的佣金。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房屋租赁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由于目前房屋租赁市场非常混乱,一些不法的中介就大做文章,企图通过低佣金、低租金来骗取钱财,因此租房者还是应该通过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获取房源,并且在签订租房协议前最好向小区物业核实房东的身份,要求房东出示房产证,还要向房屋管理局核实房产证号,不能轻信低价或免费代理一说。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