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让与人的主要义务:
1、按照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
2、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
3、承担保密义务。
一、劳动合同里约定违约金合法吗
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签订协议约定违约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单位可以在与其约定违约金。初次之外,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是不合法的。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用人单位存在的商业秘密
用人单位的以下信息是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单位所拥有的技术秘密,是指由单位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单位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的,具有实用性且本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是指技术信息以外的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的用于经营的信息。
三、侵犯商业秘密的对象是谁?
侵犯商业秘密的对象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具体如下:
1、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即狭义的商业秘密,是指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不为公众所知,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密措施;
2、经营信息,是指除技术信息外,能够为权利人带来竞争优势的各种经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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