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利害关系人认为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
办理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证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材料;
4、证明对登记的不动产权利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5、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住宅40元/件;非住宅275元/件。小微企业不收费。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办理地点:大丰区各县市的国土资源局或者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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